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湖南娄底一培训学校老板被立案追责
依法取得薪资报酬是劳动者(láodòngzhě)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(yìwù)近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侦办一起(yìqǐ)拒不支付(zhīfù)劳动报酬案为11名群众讨回欠薪14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
4月10日,新化县公安局接县(jiēxiàn)人社局(shèjú)移送“关于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”案件线索,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。
经查,自2024年2月(yuè)至2025年3月,孟公镇某培训学校老板陈某拖欠刘某、罗某等11名劳动者14万余元工资未支付(zhīfù),且经相关部门多次责令支付,陈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(tuītuō)。
4月(yuè)23日,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民警抓获归案。经(jīng)查证后,陈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经民警做工作,陈某愿意筹款(chóukuǎn)发放其所欠员工薪酬,并经其家属筹措款项,14万余元欠薪已全部交予(jiāoyǔ)公安机关代为发放。
目前,民警(mínjǐng)正陆续将追回的欠薪发还给11名员工,案件在进一步(jìnyíbù)侦办之中。
以转移财产、逃匿等方法逃避(táobì)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,数额较大的,经(jīng)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的,其行为已经构成(gòuchéng)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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